一、申辦設立五大標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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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齊營業場所合法使用證明文件:簽訂營業處所租賃契約或取得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並備齊最新一期房屋稅單影本。實務上公司/商業設立登記之租約並不需要辦理公證,備妥合法使用權證明即可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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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銀行帳戶與資本查核簽證:公司組織開設銀行籌備處帳戶存入股款,由考試合格會計師出具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商號免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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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送件審查與取得核准函: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經發局或產發處送件,審核通過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函與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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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籍登記與購票證請領: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辦稅籍登記,核准後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或申請電子發票字軌。(稅籍代辦)
二、公司組織 vs 商業行號 必備文件對照表
| 必備文件類別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獨資 / 合夥商號(行號/企業社) |
|---|---|---|
| 名稱預查表件 | 經濟部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電子或紙本) | 商業名稱預查核定書(地方政府或線上) |
| 組織規程文件 | 公司章程、股東/董事同意書、董事願任同意書 | 合夥契約書(獨資免附) |
| 負責人身分證明 | 全體股東及董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負責人(及合夥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資本額證明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銀行存款餘額證明 | 資本額25萬以上附存摺影本(免會計師簽證) |
| 營業場所文件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影本、最新房屋稅單影本(免公證)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影本、最新房屋稅單影本(免公證) |
| 國稅局設籍表件 | 營業人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大小章 | 營業人設立登記申請書、行號大小章 |
三、營業地址、使用執照與申辦實務注意事項
- 租約公證正確定位:一般公司或商業設立登記,只需檢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影本及房屋稅單證明合法使用權,實務上租約不需要公證。若租賃雙方基於自身權益保障考量辦理公證,屬私法契約選擇,非登記法定必備要件。
- 建物使用分區與使用執照:設籍地址應留意地方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如住宅區、商業區之使用類組及臨路寬度限制)與建築物使用執照登載用途。各類特定特許行業(如餐飲、特定製造、菸酒批發等)另需符合專屬設施設備標準與審查規定。
- 房屋稅與地價稅課徵變更:建物作為營業登記場所後,設籍使用面積之房屋稅將由自住用稅率調整為營業用稅率(現行 3%),地價稅亦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 租賃契約抬頭:若於設立前以籌備處或發起人名義簽訂租約,俟公司設立完成取得統一編號後,應與房東換約或辦理承租人變更,以利後續各期租金扣繳與憑證申報。
四、申辦常見問題 (FAQ)
Q1
公司或商業設立登記,平均需要多少工作天?
一般流程包括:名稱預查(1~2工作天)、銀行籌備處開戶存資與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1~2工作天)、市政府經發局審查(3~5工作天)、國稅局稅籍登記(3~7工作天)。委託事務所全程代辦,整體時程約在 7~14 個工作天完成。
Q2
營業場所檢附之「房屋稅單」有何用途?租約需要公證嗎?
檢附最新一期房屋稅單影本旨在證明該建物之合法稅籍與門牌地址,供主管機關比對房屋所有權人、建物用途與設籍面積。若為租賃場所,檢附租賃契約書及所有權人建物使用同意書即可,實務上租約並不需要辦理公證。
Q3
設立行號(商業登記)需要開設銀行籌備處驗資嗎?
獨資或合夥之商業登記,資本額在新台幣 25 萬元以下者免檢附資金證明;超過 25 萬元者需檢附存摺影本等資金證明,但依法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論資本額多寡均應開立籌備處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